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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卫生部力推医疗纠纷调解解决
来源:楚天律师发布时间:2011年05月31日作者:中广网 孙莹

     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司法部、卫生部力推医疗纠纷调解解决,北京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今天(30日)揭牌。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协议书可以作为医疗责任保险理赔依据。

  北京市卫生局局长方来英介绍,北京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由46名医学专家、法官、律师、公安、司法工作人员组成,在远郊区县设立派出机构,专家库内的近千名专家为纠纷的调查、评估、调解提供技术咨询。

  方来英:重大疑难的医疗纠纷实行专家合议制度,必要时可以采用听证会等方式开展调解工作。

  医疗纠纷往往突发性强,当事人情绪激化严重。司法部副部长郝赤勇强调,人民调解是独立于卫生系统、保险公司之外的第三方,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的干扰,不收取任何费用。

  郝赤勇: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调解过程中要注意坚持人民调解的群众性,防止行政化、司法化倾向,保持人民调解中立性和公信力。

  依据法律规定,经司法确认,调解协议书可以作为医疗责任保险理赔的依据,也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卫生部副部长马晓伟要求卫生系统高度重视医疗纠纷的调解。

  马晓伟:要结合医改,将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作为卫生系统落实社会管理创新的具体体现,实事求是,注重时效,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